
申报条件要求:
( 一 ) 具有较强的装配式建筑产业能力 。设计、施工、部品部件生产类企业累计参建或产品应用的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不少于5万平方米,装备制造类企业成套生产线年投产不少于5条(或年生产不少于6条) ,科技研发类企业 (单位) 主持不少于2 项省部级以上装配式建筑相关科研项目;
( 二 )具有先进成熟的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设计类企业能 应用建筑信息模型 ( BIM ) 技术进行装配式建筑正向设计,部品部件生产类企业应具备智能自动化生产能力,施工类企业应具备 一定的工艺工法、达到相应的施工技术水平;
( 三 )具有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市场信誉良好 ,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附件:《关于申报2022年贵州省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的通知》全文.pdf
附件:1-4申报表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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